一、成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(10月26日—31日)
1、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,研究决定各个分流专业计划人数、审核标准、排序规则、学生意见反馈等。其中分流实施细则、专业计划人数和学生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科。
2、工作组专题会议:学习学校分流方案和办法,熟悉学院分流实施细则,明确工作组后期分工。(10月29日)
二、组织学生进行政策宣讲(10月26日—31日)
1、学院分流方案宣讲,解释分流专业计划人数的形成依据,成绩排名的计算方法和范围,志愿优先权的使用,专业申请系统提交流程,专业负责人专业介绍等,引导学生合理填报分流专业申请。(10月26日—31日)
2、各班专题班会引导教育,班主任宣讲学校政策、办法和学院分流细则,组织学生登记五类有关优先权数据并提交学工办、教研办审核;学生提前准备专业申请顺序。(10月26日—31日)
三、学生排名计算并公示(10月26日—11月1日)
1、教研办利用教务系统“指定学期排名统计”功能,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确定的课程,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统计,结果在一楼大厅向学生公示。(11月1日)
2、教研办、学工办对五类事关优先权的数据名单进行审核和一楼大厅公示(11月1日)
四、系统设置(11月1日)
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分流专业计划人数(学校工作审核通过),在教务系统进行大类专业分流参数设置,并进行业务流程配置。
五、学生网上申报(11月2日—7日)
学生登录教务系统,在“信息维护”—“分流专业确认”中申报专业。
六、学院教研办审核(11月8日—15日)
学院教研办根据学生报名情况,结合学生成绩排名和优先权数据名单,审核学生分流专业申请,对于审核不通过的,务必填写不通过的理由。
七、系统分流、分流数据公示、数据上报审核(11月15日—19日)
1、学院分流工作组完成专业分流的系统分流,学生专业分流名册在学院一楼大厅和学院主页公示五日后,报学校工作组审核,学校工作组进行异议处理。
2、学院工作总结和分流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(11月19日—21日)
八、学生学籍转移到新班
教研办根据分流细则中的编班规则分班,分班名册分别报学工办和教务处。
九、设计类学生下学期网上选课
具体选课工作待教务处通知。